2018山西省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7人)(3)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省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要求等在省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www.sxjgsw.gov.cn)公布。
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由乡镇(街道)和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相关工作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六、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内容、要求等在省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www.sxjgsw.gov.cn)公布。
面试参照公务员考录结构化面试方式,采用现场答辩形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招聘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应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60%+面试成绩x40%。
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考生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由省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实施。
体检有关事宜在省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www.sxjgsw.gov.cn)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www.sxjgsw.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结果报省委组织部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咨询及其他事项
招聘政策咨询和考务等方面的问题可查询山西人事考试网及省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0351-7182019
技术咨询:0351-7331654
监督电话:0351—7085099
原标题:山西省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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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年12月1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