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招聘公告【招3人】
六、面试
面试工作在省人社厅、教育厅的监督指导下由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在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公布。
面试采取答辩形式进行。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面试成绩当天公布。面试结束后1日内将面试结果和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顺序,在本单位网站公示5天。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由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实施。
1.要做好必要的事前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以单位正式文件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办理批复手续。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九、严肃招聘纪律
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或人社部门、监察机关投诉、举报。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十、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0351-5604602
监督电话:0351—5604626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原标题: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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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8年12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www.sxpta.com/CreateHtml/news_detail/131890562397523045.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