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下半年广东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聘任制(艺术体育类)人员招聘公告【招4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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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下半年广东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聘任制(艺术体育类)人员招聘公告【招4人】

根据发展需要,参考《深圳市事业单位艺术、体育职员公开招聘工作细则》(深人规[2008]4号)有关规定,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决定公开招考聘任制(艺术体育类)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下半年聘任制(艺术体育类)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对招考对象的要求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此类人员考试入围的,报到时必须 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附件1)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报考学历

(1)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2)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其他学历的不能报考。

2.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音乐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音乐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设计艺术学”,则不符合要求。

3.年龄及工作经历的计算

报考者年龄须为40周岁以内,即1977年12月7日以后出生。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2018年12月7日。

(四)岗位按照“聘任制”形式管理

聘任制人员,是指以合同形式聘用,不使用事业单位编制,纳入教职工统一管理,执行工资福利制度的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法、时间

登陆http://zhaopin.szpt.edu.cn/(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进入“2018年下半年招聘公告”——“(三) 艺术、体育类工作人员招聘公告”按照系统提示完成注册和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3日下午5:00,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须上传的材料

应聘人员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填报个人信息,并在个人简历栏目上传以下材料(除特别说明外,均为A4规格):

1.身份证或户籍本。

2.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取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若来不及提供验证报告的,可先提交验证申请单)。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明应聘人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4.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3)。

5.业绩、科研成果、获奖、任职经历等材料清单及佐证材料。

6.其他说明

(1)属于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研究生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公章)、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等;

(2)国内院校毕业人员须提供全国高等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3)岗位要求本科专业的,须同时提供本科阶段和硕士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5)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上传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未毕业的,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考察和体检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6)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人事部门开具的在岗证明等(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人事部门开具的在岗证明在报名时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上述材料之一即可,有疑问的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其他材料证明)。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劳动合同能够证明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不提供单位工作证明。

不按要求提供材料或材料不齐全的,按无效报名处理。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招聘部门工作人员负责审查,工作人员将严格审查应聘人员上传的材料是否符合岗位所列要求,如应聘者上传材料不满足岗位条件(如岗位要求2年工作经历,但上传的劳动合同工作经历不满2年),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2.招聘部门工作人员请在12月24日前完成资格初审,并在系统向组织人事处提交推荐参加校级面试人员信息。

3.组织人事处对部门推荐的人员信息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的,同样不得进入面试。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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