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职能部门招聘处级干部6名公告公告【招6人】
为加快国际研究所建设,深入贯彻落实院人才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和人才强院战略,结合研究所事业发展规划,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中国农业科学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等文件规定,依据研究所内设机构设置和处级干部职数情况,经所党委会研究,决定开展农产品加工研究所职能部门处级干部竞聘上岗工作。现将具体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依法办事原则;坚持按岗聘任、合同管理原则。
二、竞聘岗位
(一)综合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岗位1个;
(二)党委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岗位1个;
(三)科研管理处:处长或副处长岗位1个;
(四)成果转化处:处长或副处长岗位1个;
(五)财务管理处:处长或副处长岗位1个;
(六)农产品加工工程中心:副主任岗位1个。
三、报名范围与资格条件
本次处级岗位竞聘面向加工所、院京区其他单位、院机关部门和农业农村部系统的在编在岗人员。资格条件为: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二)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坚持原则,事业心强,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四)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5年(含)以上工作经验。任职年龄距退休年龄(男性以60周岁计,女性以55周岁计)不足1个聘期的,原则上不参加此次竞聘。
(五)符合聘用处级领导岗位的任职条件,需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资格。
1.处长(主任)岗位:须具有正处级及以上岗位任职经历,或在副处级岗位工作满2年。
2.副处长(副主任)岗位:须具有副处级及以上岗位任职经历,或在主任科员岗位工作满3年或中级满4年。
根据《科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规定,符合下列资格条件的也可参加竞聘:专业技术人员直接提任处级干部的,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和一定的科研管理工作经历。提任正(副)处级管理岗位干部的,应当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两年以上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六)中共党员。
(七)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近3年(不足3年的以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备注:计算年龄、任职资格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
四、岗位职责
详见《中国农科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职能部门处级干部岗位信息表》(附件2)。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