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省平邑县招聘民兵教练员公告【招3人】
4、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综合成绩排名。按照从到低分的原则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体能测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名。
(三)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选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县人武部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根据成绩依次递补。
4、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进行政治考核。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岗位匹配等情况。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等额进行递补。考察工作由县人武部会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名单在平邑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受理署真实姓名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的书面反映。
(六)工作安排及手续办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结果的人员,按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手续。
四、聘用管理
受聘人员委托平邑县劳务合作总公司管理。平邑县人武部组织岗前培训,每年组织对受聘人员考评,每二年组织对受聘人员德、勤、廉、绩、能进行综合考评。考评不合格或严重违反人武部管理制度者将被解除聘用合同。
五、人员待遇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正式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严格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以政府购买的方式支付,每人每月2300元左右,包括:基本工资2000元、绩效工资300元左右,发放统一服装,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遵守招聘纪律,诚信应聘;严禁弄虚作假,违者将被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笔试准考证请保留到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之后;
3、各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的联系电话畅通,因电话不通导致招聘过程中联系不上的,由应聘人员负全部责任。
原标题:关于公开招聘民兵教练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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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劳务合作总公司
2018年12月3日
文章来源:http://www.py.gov.cn/info/1028/77169.htm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