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西钦州引航站招聘编外引航员公告【招10人】
(三) 考核
1.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岗位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的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内容与方式:由广西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引航站和上级部门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人事档案的真实性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
3.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2)有政治、经济或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发现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5)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四)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面试和考核结果,经中国共产党广西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引航站支部委员会研究,报上级部门审核通过,确定拟聘人员。
(五)体检
组织拟聘人员到市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考岗位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考核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经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广西北部湾港口管理局网站、中国引航网上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合同期限暂定三年),并报广西北部湾港口管理局备案。
3.如公示期间有群众举报有不宜聘用的情形,经调查属实的,取消应聘者的聘用资格。
4.广西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引航站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受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5、待遇标准:按照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六、招聘纪律
(一)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有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在2年内禁止参加应聘广西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引航站岗位考试。
七、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广西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引航站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西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景三街海富中心11楼B01室
单位名称:广西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引航站办公室
邮政编码:535008
联系电话:0777-3888722、3888609
传真:0777-3880226
邮箱:qzp.plst@163.com
联系人:刘海华、曹朝琼
原标题:钦州引航站2018年公开招聘编外引航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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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引航站公开招聘编外引航员计划表.xls
广西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引航站招聘编外引航员报名登记表.doc
2018年11月15日
来源:http://www.gxghj.cn/t_showpage9_18956.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