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公告【招15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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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公告【招15人】

一、公司简介

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滇中产业发展”)是依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的决定》云发〔2013〕4号及《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滇中产业新区管理体制的意见》云厅字〔2014〕6号文件精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云政复〔2014〕11号文件要求,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精简高效”原则于2014年4月23日在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注册资本100亿元,为省属国有企业。

滇中产业发展成立以来,致力于新区基础设施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新能源汽车等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投资以及能源电力投资、大宗商品贸易、供应链管理服务等市场化业务,逐步构建了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链整合、产业投资、金融业务四大板块,为新区开发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实现了市场化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目标。2017年资产总额306.67亿元,实现营业收入86亿元,利润总额4.24亿元。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投资及对所投资项目的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开发;国内及国际贸易。性质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由省政府授权云南滇中新区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并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及其他相关义务。

二、招聘需求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拟招聘15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滇中产业发展2018年人员招聘计划汇总表》。

(二)招聘单位

本部、云南滇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云南滇中汇能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云南滇中立恒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滇中创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三)招聘专业

财务金融类、法律类、行政管理类等专业。

三、招聘程序

(一)简历投递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11月15日-11月28日18:00时)按流程填报简历并投递志愿(注册账号-登录-填写简历并提交-选择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选择适合单位及岗位-确认投递志愿)。

每名应聘人员可投递1个志愿单位中的1个志愿岗位。简历及志愿信息一经提交便不能修改,应聘人员应慎重仔细填报。

(二)资格初审及筛选

应聘者根据招聘公告上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工作结束后,招聘小组成员配合招聘受托方对报名人员的资料进行整理、初步审查。

(三)笔试

对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进行笔试,笔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如有的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将取消该岗位的笔试。笔试试题由公司委托网络招聘受托方根据岗位分类有针对性出题,考前现场拆封。笔试考场、监考、阅卷评分均由受托方负责。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将发布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笔试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根据拟招聘人数及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旨在测试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拟定的岗位要求,由公司招聘小组人员和招聘受托方寻聘的外部面试官组成面试小组,对竞聘者各项素质和能力进行评判。

面试时需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查验报考人员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如有证件资料与报名时不相符,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从参加笔试的人员中由顺次递补参加面试人选。

最终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将发布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面试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五)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确定录取对象

按照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人数与招聘人数等额),若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存在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情况,原则上均不录用,取消该岗位此次招聘。

(七)体检

对确定为拟招录人员安排体检。体检由公司统一组织,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八)任职资格审核

由公司招聘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重点审核是否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任职资格、任职年限等。

(九)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任职资格审核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在公司官方网站或招聘受托方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十)不予录用情形

录取对象在体检、资格审核、公示等任一环节不符合条件且属实的,均不得聘用。如存在某一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均不理想的情况,拟从报考要求相近的岗位按照高低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择优选取人才。

(十一)需重新招聘的情形

在此次招聘过程中,若计划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或初步审查筛选符合资格人数、或参加考试人数不足3人的,此岗位将重新组织招聘。

(十二)递补规定

体检或任职资格审核环节出现缺额的,在上一环节合格人员中按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考生从成绩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三)拟聘用人员入职

公司决定正式录用员工时即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社会保险关系。试用期、劳动合同期等具体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或办法执行。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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