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福建引进生党政类、国企类、教育科研类等选拔公告(北京大学)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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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福建引进生党政类、国企类、教育科研类等选拔公告(北京大学)

宣讲会地点:第二体育馆B101报告厅

宣讲会时间:2018年11月22日(星期四)10:00

l 报名办法

1.请于2018年11月19日起登录福建“海纳百川”人才网(http://fjhnbc.hxrc.com)引进生专栏注册报名,报名截止至12月9日18:00。

凡参加网上报名的考生需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将报名表自行双面打印,经院系党组织审核推荐,加盖院(系)党委公章后,12月9日中午12:00前交至就业指导中心(新太阳学生中心216办公室)。

2.2019届引进生共五大类,每人仅可报考一类,报考厦门地区相关岗位的,须至少再报考一个供调剂的其他相关岗位。

3.报名参加选拔的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任职和获奖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拔资格。

4.考试和体检等环节对考生不收取任何费用。

5.联系方式

(1)就业中心:010-62759306

(2)省住建厅:郑?? 0591-87528056

省委组织部:高翔 0591-87401939

(3)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91-87383035

(一)党政类

为战略性选拔培养党政领导干部,经研究,面向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选拔党政类引进生到福建省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资格条件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全日制中国籍应届博士、硕士毕业生(定向、委培生除外)及往届毕业的在校教职工,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不限专业;中国人民大学0201理论经济学、0202应用经济学、0301法学、0303社会学、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0503新闻传播学、0714统计学、1202工商管理、1204公共管理9个一级学科的相关专业。

3.博士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7年7月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33周岁);硕士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92年7月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28周岁)。

4.博士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选拔引进后半年内取得相应学位;硕士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拔资格)。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获得院系及以上“共产党员”“三好学生”“学生干部”或“团干部”等荣誉;②担任班长以上学生干部超过一学年[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校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以上,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正职以上,校协会(社团)正副职]。

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同等条件下优先:①中共党员;②本科以来担任过相当于院系学生会副主席及以上的学生干部;③获得校级及以上“毕业生”等荣誉。

7.有社会实践经历。

8.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考录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政策待遇

1.党政类引进生以人才引进的方式选拔,以安排科技副职方式下派挂职锻炼,博士挂任科技副县(市、区)长或开发区科技副职,硕士挂任正科级科技副乡镇长或街道办、开发区科技副主任(安排到厦门的,博士挂任同安区或翔安区乡镇科技副镇长、硕士挂任镇长助理),试用期1年,期间安排到乡、村基层锻炼,博士安排到乡镇任党委副书记(副镇长),硕士安排任村党支部(村委会)副书记(副主任)。

2.选拔引进第1年,由省级人才专项经费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博士8万元、硕士5万元。

3.选拔引进前5年,享受同职级干部工资待遇。

4.需要安置家属的,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牵头做好安置工作。子女入幼儿园或就读义务教育的,由其居住地或工作所在地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到条件较好的公办幼儿园或义务教育就读。

三、管理培养

1.由省委组织部统一选拔引进,纳入福建省引进生管理。党政类引进生由省委组织部、相关设区市委组织部(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所在单位共同管理。

2.选拔引进前5年,与设区市委组织部(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签订合同,并下派挂任科技副职,在全省范围内统筹安排,重点向山区、革命老区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倾斜。

3.选拔引进3年后,由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组织中期考核,5年期满后,组织期满考核,考核称职及以上,党政类博士按副处级安排,硕士按正科级安排。

考核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续签合同1年;续签期满考核称职及以上的,按上文规定办理手续;续签期满考核仍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解除合同。

四、选拔程序及时间进度(以具体通知为准)

党政类引进生选拔程序主要包括:推荐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签订三方协议等。

选拔工作安排:2018年11月、12月现场宣讲、组织报名;2019年1月底前完成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考察、体检;2月确定选拔对象;5月确定职务,8月办理报到。

笔试安排于1月6日上午在北京举行,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策论主观题;请各考生于12月27日12:00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届时以准考证通知为准。面试于1月上旬举行,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将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公布。根据笔面试结果,确定考察对象,深入了解掌握其在校期间的德才表现。考察合格的参加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考录的有关规定执行,由我部委托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院具体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拟录用人选在报名网站和所在就业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录用的,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有关事项及后续其他工作安排,请关注网上报名系统发布的通知公告。

(二)国企类

为战略性选拔培养复合型国有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经研究,决定面向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选拔国企类引进生到福建省属国有企业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资格条件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全日制应届博士、硕士毕业生(定向、委培生除外)及往届毕业的在校教职工,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不限专业;中国人民大学须为0201理论经济学、0202应用经济学、0301法学、0303社会学、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0503新闻传播学、0714统计学、1202工商管理、1204公共管理9个一级学科的相关专业。

3.博士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7年7月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33周岁),硕士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92年7月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28周岁)。

4.博士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选拔引进后半年内取得相应学位;硕士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拔资格)。

5.本科以来担任过学生干部。

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符合省属国企规定专业方向及相关条件(各企业规定专业方向详见附件);②本科以来毕业于北京大学管理学院、国家发展研究院、经济学院、汇丰商学院,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汉青经济与金融高级研究院之一;③在上市挂牌公司(含新三板)或全球500强企业二级及以上公司实习实训过3个月以上,且表现;④有自主创业经历,担任企业或项目创始人之一,拥有5%及以上股权;⑤在国内外创业大赛中获得过及以上奖项;⑥自主知识产权或创业项目获得过50万元及以上股权投资;⑦师从国内外院士;⑧本科以来担任过相当于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副主席、团委(团总支)副书记、党支部书记及以上学生干部或其他校级学生组织负责人。

7.中共党员、有国(境)外高校学习经历、有社工或义工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8.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考录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政策待遇

1.博士、硕士分别按省属国有企业(公司)二级公司副总经理、二级公司总经理助理(或相当管理、技术岗位)安排职务和工作,由所在企业给予相应工作待遇、薪酬待遇(参见附件,以实际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2.由省级人才专项经费给予专项奖励补助。其中,来闽第1年一次性给予博士8万元、硕士5万元奖励补助;来闽7年内在闽购房(含人才公寓)的,在来闽2年后与省属国有企业正式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后,给予博士40万元、硕士30万元购房补助。未满7年,个人解除合同的,全额退还购房补助。

来闽后,个人和用人单位不另外申请福建省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相关补助,不另外申请确认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参评省引才“百人计划”等、省级人才项目。

3.需要安置家属的,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牵头做好安置工作。子女入幼儿园或就读义务教育的,由其居住地或工作所在地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到条件较好的公办幼儿园或义务教育就读。

三、管理培养

1.由省委组织部统一选拔引进,并纳入福建省引进生管理。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负责宏观管理,所在省属国有企业(公司)负责人事管理。

2.选拔引进前2年,与相应的省属国有企业(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选拔引进前半年,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保持待遇不变的情况下,统筹安排相关岗位进行挂职锻炼。

3.选拔引进2年后,由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牵头组织考核。

考核合格及以上,且继续在闽工作至少五年以上的,予以正式安排:①愿意继续留在原企业的,与原所在省属国有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博士、硕士分别按公司二级公司副总经理、二级公司总经理助理(或相当管理、技术岗位)安排职务和工作,由所在企业按公司同类高管人员给予相应待遇及进行管理;②根据实际情况,按“双向选择、自主自愿”原则,由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在省属国有企业中统筹安排(职务和待遇同上)。

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的,按原定职务层次和待遇延长合同期1年。延长期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上文规定安排;延长期考核仍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选拔程序及时间进度(以具体通知为准)

国企类引进生选拔程序主要包括:报名、笔试、面试、面谈、考察、体检、公示、签订三方协议等。

选拔工作安排:2018年11月、12月现场宣讲、组织报名;2019年1月底前完成资格审核、笔试、面试、面谈、考察、体检;2月确定选拔对象;5月确定职务,8月办理报到。

笔试安排于1月6日上午在北京举行,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策论主观题。请各考生于12月27日12:00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届时以准考证通知为准。面试于1月上旬举行,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将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公布。面试后根据具体岗位,组织用人单位面谈。根据笔面试和面谈结果,确定考察对象,深入了解掌握其在校期间的德才表现。考察合格的参加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考录的有关规定执行,由我部委托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院具体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拟录用人选在报名网站和所在就业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录用的,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有关事项及后续其他工作安排,请关注网上报名系统发布的通知公告。

(三)教育科研类

为战略性选拔培养科研领军人才,经研究,决定面向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选拔教育科研类引进生到省属本科院校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资格条件

选拔对象为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全日制应届博士毕业生(定向、委培生除外)、本校博士毕业的在校教学、科研人员(含博士后),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7年7月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33周岁)。

3.2019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选拔引进后半年内取得相应学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拔资格)。

4.学业学术水平较高,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专业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5.参与过重点项目研究、有国(境)外高校学习经历、有社工或义工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6.身心健康,参照公务员考录规定的体检要求。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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