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西环江县国土资源局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公告【招1人】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推进“法治国土”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7]31号)及《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河政办发〔2015〕58号)精神,现面向社会聘请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务法律工作经验的专家或律师1名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
一、选聘条件
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的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二)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教育,具有法学本科以上学历;
(三)专家应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从事法律教学、研究10年以上;律师应具有10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
(四)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熟悉市情、社情、民情,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六)热心社会公共事业,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七)专家未受过党纪政级处分或所在单位(系统)重大工作问责,且没有其他违法行为;
(八)律师及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在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其没有其他违法行为;
(九)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
二、工作职责
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主要为我局重大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为我局制定、审查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为涉及我局相关群众性事件,突发性事件以及涉法、涉诉、涉访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受我局委托参与重大项目洽谈提供法律意见,代理有关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以及开展法制讲座等。
三、报名时需提交资料
本人身份证、律师执业证书、所在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各二份(报名者必须确件真实性、如发现虚假,即取消报名资格)。
四、报名地点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新建路72号)政策法规与执法监察股。
五、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日。
六、报名方式
应聘者把本人的主要简历(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hjjc8826625@163.com,主要简历内容应包括其教学、执业经历以及行政、民商经济类型的重大案件等代理情况。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聘请合同及问题请到我局政策法规与执法监察股详询。联系人:韦有铁,联系电话:0778-8826625,8825252。
原标题: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关于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公告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10月25日
文章来源:http://www.hjzf.gov.cn/LzIwMTgtMTAtMjUvMTI5NTM0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