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苏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所属新教师招聘192人公告(宁事招公告核公告【招69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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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江苏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所属新教师招聘192人公告(宁事招公告核公告【招69人】

根据南京市秦淮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46号)和《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精神,经秦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所属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2名编制内新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www.njhrss.gov.cn)、南京市教育局网( www.njedu.gov.cn)、秦淮教育信息网(www.njqhjy.cn)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学科(专业)、数量等详见《2019年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所属公开招聘新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需求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合格毕业生、符合学科(专业)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2019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尚未初次就业的2018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②2019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应为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应为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③2019届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限报考职业专业课教师岗位;

④2019届南京生源免费幼儿师范男生按有关政策执行。

2、符合学科(专业)需求,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硕士研究生应为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应为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曾以留学人员身份报名参加过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和四城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的不再参加本次招聘。

报考人员,均需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19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19年8月1日前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报名平台:登录南京市教育局官网(http://www.njedu.gov.cn)中“招生信息”模块。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 2018年11月21日8:00至11月23日17:00。

说明:此次网上报名,中学(含职业)和南京市育智语文和数学报名具体到岗位(如:南航附属高级中学高中语文、南京市育智语文),其他报名不到具体岗位,详见《需求信息表》,其中,小学语文、小学数学、 小学体育、学前教育岗位需报名到组(如:小学语文1组),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体育分组情况详见《2019年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所属小学招聘语文、数学、体育新教师报名分组安排表》(附件2),学前教育分组情况详见《2019年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所属幼儿园招聘新教师报名分组安排表》(附件3)。平台会实时发布各岗位报名人数。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是资格审核的主体,根据设置的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 2018年11月21日8:00至11月24日17:00。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提示: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18年11月23日17:00)后,不再接受考生改报或补充材料。

4、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确认时间:2018年11月 21日8:00至11月25日12:00。

5、核减(取消)计划

同一学科(专业)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部分职业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18年11月27日9:00至11月27日17: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考试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者于2018年12月26日8:00至12月29日18:00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考试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考试证打印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招办联系,联系电话:025-57937181(8:30-11:30,14:00-17:00)。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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