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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东平阴县乡村振兴助理员招聘公告【招82人】

为推动乡村人才振兴,选优配强乡村振兴服务队成员,引导广大青年人才投身乡村振兴建设。根据中共平阴县委、平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平阴英才计划”、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平发〔2018〕19号),拟于近期在全县范围内招聘首批乡村振兴助理员,现将招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愿意投身三农工作,有志成为“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青年人才,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办事公道正派;

(三)具有平阴县常住户口;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9日以后出生) ;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平阴县统一招聘的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现有在岗非在编工作人员和现任村“两委”成员不得报考;

2、在党纪处分影响期内和因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报考;

4、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5、与原用工单位存在劳动纠纷的;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能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7、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平阴县“乡村振兴助理员”计划为82人,主要安排在非贫困村工作,每村1人,各镇、街道具体招聘计划详见《平阴县“乡村振兴助理员”招聘计划统计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初审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 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下午16:00

查询时间:2018年11月17日至11月21日下午16:00

报名网址:http://pyxczxzly.zhaopin.com(自报名之日起开通)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同时,在相应栏目内上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毕业证书)。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岗位一经选定不能更改。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2.网上初审。组织招考单位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3.查询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对审查单位要求补充信息的,报考人员须在2018年11月21日下午16点之前补充完善并再次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视为报名不,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4.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于2018年11月22日至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请保持手机畅通,届时以短信形式通知下载网址)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录用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报考和录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及现场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委托第三方组织,采取笔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计分,考察评价单独赋分。

(一)笔试

笔试内容重点是党的十九大精神、乡村振兴战略、时事政治和相关政策法规。

笔试时间:2018年11月25日 ,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为聘用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根据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 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参加面试人选名单等有关内容,经审核后在网上进行公布。

(二)现场资格审查

参加面试人选须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因个人原因逾期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书或现场资格审核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各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1.《诚信承诺书》(一式2份,本人手写签名A4纸打印)(见附件2);

2.有效期内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党校学历只提供毕业证书);

4.户口本(首页、索引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

6.有1年以上镇、街道机关连续工作经历的,提交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工作经历证明模板见附件3)。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需交验原件留存复印件,由资格审查人员审查签字确认。现场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面试结束后向考生进行公布。

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为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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