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招聘公告【招30人】
八、体检和考核
1.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人选;若面试成绩依然相同,则由组织成绩相同的考生再次面试,按再次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人选。体检地点在荆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卫计委《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考核。考核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核工作由人事处具体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调阅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九、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及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管理
1.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
(1)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2)没有不宜聘用问题的,按程序办理相关人事聘用手续。
2.同意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上岗,逾期不能报到上岗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3.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纳入岗位管理,办理上编手续,享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福利等待遇。
十一、其他事项
1.公开招聘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为0716-8023545。
2.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或考核纪律,否则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具体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和未尽事宜均在官网公告,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4.人事处联系地址、联系人
湖北省荆州市学苑路87号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人事处(行政楼四楼405室、406室),邮政编码434020。
联系人:李老师、潘老师
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
2018年11月9日
原标题: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2018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附件:
1、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docx
2、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