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重庆綦江区赴高校招聘教育卫生事业人员教师岗公告【招80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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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重庆綦江区赴高校招聘教育卫生事业人员教师岗公告【招80人】

为促进我区教育卫生事业发展,全面教育卫生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考核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现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卫生事业人员。

一、 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共计105名。其中,教师80名、卫生事业人员25名(详见《綦江区2018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教育卫生事业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招聘岗位专业统一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附件3)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执行。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学历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19年应届免费师范生,并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

(3)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本科毕业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学兼优;

4.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5.符合岗位招聘的具体条件(详见《一览表》);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7.自愿在我区教育系统、卫计系统服务5年(招聘单位至少3年)及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者,解除聘用合同并承担相应违约经济责任。

(二)以下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录)已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研究生不能凭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截止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由区人力社保局牵头,会同区教委、区卫计委组成现场招聘小组,负责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资格审查、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的适岗能力,主要考核应聘者的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由应聘者本人持《綦江区2018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教育卫生事业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一份等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考生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应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复印件):

①报名推荐表;②社保卡或身份证; ③毕业证、学位证(2019年应届生须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可先提供由出具的在校生/学籍证明或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全国普通高等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④岗位要求的学业成绩单、获奖证书、奖学金证明资料、职业(执业)或职称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⑤有工作单位的需持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事项(附件5);⑥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⑦自荐书。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的时间及地点:

(1)区教委所属

2018年11月 13日9:00--12:00在河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报名处报名;

2018年11月 15日9:00-12:00在西南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报名处报名;

2018年11月 19日9:00-12:00在西华师范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报名处报名。

2018年11月 21日9:00-12:00在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报名处报名。

诚邀符合条件的全国其他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间内到上述地点现场报名。

区教委报名咨询电话:苑老师(13696463624)、孙老师(15923122628)。

(2)区卫计委所属医院

2018年11月 12日9:00-12:00在西南医科大学(原泸州医学院)忠山校区迎晖楼就业中心报名处报名。

2018年11月 14日9:00-12:00在重庆医科大学图书馆招聘大厅(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报名处报名。

诚邀符合条件的全国其他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间内到上述地点现场报名。

区卫计委报名咨询电话:曹老师(15111836799)、杨老师(18723069977)。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报名。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一览表在各报名点考试考核现场公布。

(二)资格审查

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各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严格按照岗位《一览表》规定的资格条件审查报考人员应聘条件,了解报考人员现实表现、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社会实践、获奖等情况,符合报考条件者进入考试考核环节。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须在《报名推荐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签字确认,谁审核谁负责。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进入考试考核环节。

(三)考试考核

1.报考教师和医生岗位的考生考试考核采取专业科目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报考区卫计委所属医院财务会计和行政管理岗位的考生考试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现场招聘小组于报名当天在各报名点组织实施。

(1)报考区教委所属教师岗位的考生专业科目测试采取模拟上课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教师素养和基本功、适岗能力,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分值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分数均为7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未达70分者不得确定为签约人选。

(2)报考区卫计委所属医生岗位的考生专业科目测试采取病例分析、专业知识问答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适岗能力、职业素养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分值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分数均为7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未达70分者不得确定为签约人选。

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时,对考生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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