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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福建龙海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受市住房与房地产管理局委托招聘公告【招1人】

龙海市住房与房地产管理局因工作需要,现通过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物业管理工作人员,人数:1名。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在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物业管理、建筑工程管理、土木工程、法律(事务)、法律事务专业。

5、有较好的专业能力、表达能力和综合素质;

6、身体健康,没有受过刑事处罚;

7、能够自行解决食宿。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属在校在读的未毕业生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能招用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6日至2018年11月15日。

2、报名地点:龙海市石码镇人民路55号龙海市人社局2楼劳务派遣公司业务大厅,联系电话:6521885。

3、报名要求:应聘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个人简历1份,1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到现场报名,并对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伪造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由龙海市住房与房地产管理局组织,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内容:物业管理工作基础知识及法律法规,主要测试应聘者对物业管理工作的认知及对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熟悉程度;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能力。

五、体检和政审

根据笔试和面试结果,择优确定体检和政审人选,并由龙海市住房与房地产管理局组织进行体检和政审,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注: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政审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与龙海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与本单位派遣人员享受同等工资待遇。

原标题:龙海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受龙海市住房与房地产管理局委托招聘工作人员1名

龙海市住房与房地产管理局

2018年11月6日

来源:http://www.longhai.gov.cn/cms/html/lhsrmzf/2018-11-06/1941931481.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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