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宜宾市叙州区事业单位招聘递补考核公告(第二次)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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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四川宜宾市叙州区事业单位招聘递补考核公告(第二次)

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拟对我区部分岗位因考生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进行递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人员

详见附件《宜宾市叙州区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考核人员名单》。

二、注意事项

(一)递补体检

1、办理递补体检手续

递补考生请于2018年11月8日(星期四)下午14:30-17:00带上本人身份证到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宜宾市叙州区柏溪镇城北新区康宁路区政务服务中心六楼623室)办理体检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体检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时间:2018年11月9日(星期五)上午8:30

3、集中地点:详见体检通知单。

4、体检注意事项

(1)参检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及因故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一切责任自负。

(2)参检考生体检时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黑色签字笔、笔记本、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1张)。(注:体检费用为300元左右,实际费用以医院发票为准,费用自理,请准备现金)

(3)参检考生在体检前三天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饮食宜清淡,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参检(不能饮水)。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怀孕及可能受孕考生务必在办理体检手续时一并告之怀孕有关事宜,体检时暂不做胸部X线检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5)所有参检考生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和安排,遵守体检秩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体检队列。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6)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不得有与体检工作无关的其他人员陪同参检。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7)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地点。若因特殊原因已带来者,必须关机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不得带入体检场地。考生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的,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二)递补考核

递补体检合格的考生随后安排考核,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三、咨询电话:宜宾市叙州区人社局0831-7822849

原标题:宜宾市叙州区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考核公告

点击下载>>>

递补考核人员名单

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8年11月5日

原文链接:http://www.ybrc.gov.cn/exam/20801/15650_1.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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