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秋季福建省罗源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8〕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8年秋季罗源县教育局开展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人事关系在罗源县,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的中国公民。
(二)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包括:
1.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
2.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
3.按照有关规定,《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有效期为两年,发证日期为2016年12月14日的,此次认定有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三年。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和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的由福州市教育局认定。
二、教师资格种类及学历条件要求
(一)教师资格认定的有效学历是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或通过“全国高等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认证。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学历学位认证,可作为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学位。
(二)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幼儿师范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他中专毕业学历,不能参加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四)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只能申报与上述学历要求相应的教师资格种类。
三、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员应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如实填写注册信息,逾期不能补报。
(二)网上申报时间
2018年11月12日至11月20日(网报信息系统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7:00-24:00,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
(三)网上申报事项
1.“中国教师资格网”的网上申报功能分为 “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和“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两个入口。申请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网报入口,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其他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申请人应认真阅读中国教师资格网操作提示信息,按照网上申报流程和提示,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申报信息。
2.符合罗源县教育局认定的申请人,网报认定机构应选择“罗源县教育局”。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申请资格种类”及“申请任教学科”栏的填写应与申请人所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上所示的类别、学科相一致。
四、现场确认资格审核
(一)确认对象、地点及时间
1.确认对象:户籍或人事关系在罗源县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中国公民。
2.确认起止时间:2018年11月22日至11月23日(正常上班时间)。
3.确认地点:罗源县教育局人事科(地址:罗源县九大中心2号楼3层),联系电话:0591- 26837730。
(二)提交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人员网上填报完毕后自行用A4复印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两份,本人还应在申请表内的“承诺书”上手写签名。
2.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明姓名和单位,并用信封袋装好)。照片应与网上申报上传的电子照片同一底版。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户口簿(含集体户)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包括户口簿主页和申请人个人单页,集体户人员的复印件还应加盖集体户所在单位公章。申请人户籍不在认定机构所在地的,还应提供当地具有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或有效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或当地工作单位的聘用合同原件、复印件和社会保险缴交记录(社保缴交记录由现场确认工作人员凭申请人身份证现场查询,因个人原因无法现场进行查询的申请人,需单独提交社保缴交记录的证明材料)。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