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云南砚山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人】
(二)综合成绩的确定
笔试成绩即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予以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1.确定人选
按开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
2.体检
体检工作由专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等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必须有主检医师签署意见,并加盖医院印章。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考察
考察由专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方式,重点对拟聘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等进行考核。同时要核实拟聘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四)公示和聘用
1.确定拟聘用人员和公示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将在砚山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2.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将相关材料报州人社局审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依据州人社局下达的聘用通知办理相关手续。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纪律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二)对违反考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对无故不聘用考生的单位部门或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监督
纪检监察机构及时受理招聘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现将举报电话公布如下:
县纪委派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纪检组:0876-3131377
十、咨询服务
为切实做好2018年砚山县开展专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工作,便于报考人员咨询了解招考政策,现将咨询电话公布如下:
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876-3131051。
2018年砚山县开展专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通告、通知及信息,将通过砚山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原标题:2018年砚山县开展专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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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8年10月1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