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苏扬州市财政局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事项公告
六、考试时间及时长
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于2019年5月11日开始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七、成绩查询
初级资格考试成绩于2019年5月31日前统计完毕。届时,考生可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查询(请保留准考证)。
八、资格审查及证书发放
我市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取消现场资格审查,报名后直接参加考试,参加考试人员视同承诺符合报名条件,考试合格后根据扬州市财政局网站通知,凭相关证件和材料到报名点领取初级资格证书。如果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不予发放初级资格证书,取消考试成绩,并记入会计人员信用档案。
考生在领取初级资格证书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原件:
1、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或以上学历证书或者学历证明(取得证书时间截至2019年7月);
3、在职在岗人员工作属地证明;在校学生学籍证明;其他人员户籍证或居住证。
取证时只发证书,不再发放《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九、报名点咨询电话:
1、广陵区(含生态科技新城)财政局咨询电话:87340204;
2、开发区财政局咨询电话:87962163;
3、邗江区(含蜀岗瘦西湖风景名胜区)财政局咨询电话:87862273;
4、江都区财政局咨询电话:86978603;
5、仪征市(含化工园区)财政局咨询电话:83440979;
6、高邮市财政局咨询电话:84616752;
7、宝应县财政局咨询电话:88236925;
8、扬州市财政局咨询电话:87365377。
原标题:扬州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扬州市财政局
2018年10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czj.yangzhou.gov.cn/yzczjx/gjkjryk/201810/1443fb13075040f4bc2a26f8c738b4ab.s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