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下半年四川绵阳经开区招聘教师公告【招26人】_中公网校
400-900-8885

2018下半年四川绵阳经开区招聘教师公告【招26人】

因工作需要,经市人社局批准,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小学教师26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pta.gov.cn、绵阳经开区政务网http://www.meda.gov.cn发布):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招聘。

(二)招聘对象:符合本公告和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包括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其中,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习形式限制;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年龄、学历、学位等其他具体条件详见《经开区2018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pta.gov.cn)或使用绵阳微信公众号(mysrskszx)中“报名小程序”,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5日到11月12日17∶00。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考核时的复核和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核确认。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本公告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事业单位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经开区党群工作部。

2、填报信息。报考者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绵阳市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头部占照片的2/3左右,背景为蓝、红、白底,图像无拉伸)。照片为JPG格式,大小在10K至30K之间,艺术照、生活照、 大头贴、侧脸照均为不合格。

报考者应对填报的信息负责,在填报信息前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

提示: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时,所填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一致。

3、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报考者请于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13日17:00期间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

提示:资格初审或照片审核通过后,如个人误删除报名信息表,造成网上报名信息库中无本人信息的,视为报名不,报考者将无法在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18年11月5日—2018年11月14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者,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于笔试前5个工作日内到市(南河路26号市人社局院内B幢5楼)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市按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退予报考者本次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和低(原件和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本次考务费减免手续。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8年12月3日至2018年12月8日期间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字迹、照片清晰)。

报考者须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提示:报考者在网络报名、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时,如出现网络不畅,请及时咨询网络技术咨询电话。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考试大纲见《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绵阳人事考试网可下载),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8年12月9日,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应达到1:3。未达到1:3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调剂、调减、取消招聘岗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由市予以退费。

4.政策性加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人员,截止2018年11月5日在乡镇及以下服务期满政策服务年限、考核合格的,按照川人发〔2007〕16号、川组通〔2010〕4号文件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文件规定加分。上述文件中“评为”非年度考核。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加分规定加分,政策性加分不超过6分。凡已享受过加分政策,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人员,不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8年12月10日(星期一)(9:00—12:00、13:00—17:00)将以下材料送交经开区党群工作部进行审查: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和本人签字的《政策性加分证明材料》(见附件2)。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退出现役证》、《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本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加分政策,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拟加分人员情况于2018年12月12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及绵阳经开区政务网公示。

5.笔试成绩(含加分)和是否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请报考者于2018年12月20日前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资格复审

1、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所有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的70%。笔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2、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含加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因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或因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致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之比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手续的办理:资格复审由经开区党群工作部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及经开区政务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

(2)身份证。

(3)毕业证和学位证。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毕业时间、学位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和学位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和学位证为准,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其余报考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不含临时毕业证、临时学位证、学历学位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其它证书、证明材料。有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执业(职业)证书,已通过评审或考试即将领证的,可提供颁证机关证明、文件等。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述所需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

提示: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资格复审中,因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考试资格和报考者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责任编辑:李明)

直播公开课
网校师资
会员免费专区
会员特惠专区

日利奇之5-20下,学生用户胡

  • 年度会员年度会员 ¥68
  • 终身会员 ¥198
尊享12大会员特权
  1. 好课免费

人工咨询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900-8885

课程咨询请按1
售后服务请按2
9:00-21:00 节假日不休

商务合作

企业微信

微信扫码添加

考编考证必备小工具
中公网校小程序
精选免费公开课
中公网校视频号
中公教育官方网课平台
中公网校极速版APP
资讯答疑试题
中公网校公众号

Copyright©2000-2023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218183号-41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664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