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郴州市直名校优生工程招聘引进事业编制人才公告【招41人】
(三)面试
1.面试地点及时间。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在资格审查时另行公告。
2.面试对象。面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2。面试对象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引进计划。面试对象超过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形式。试教(上微型课)。面试时长为10分钟。
4.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5.成绩及排名。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每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即为考生面试成绩。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四)签约
面试结束后,由各招聘引进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计划、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引进岗位计划数与签约人数1:1等额确定签约人选,分别签订《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引进岗位计划人数与签约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及地点。由市教育局确定并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发布。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体检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考察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引进单位组织。
(七)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由招聘引进单位及市教育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审核后在指定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或下达聘用通知,招聘引进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市人社局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的试用期由招聘引进单位确定。
五、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应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招聘公告以及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不负责一一通知到个人。
(二)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和体检时,必须交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现场不能出具上述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报考人员要按指定时间参加面试,不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三)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引进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引进公告和《2018年郴州市直“名校优生”工程招聘引进事业编制人才计划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在招聘过程中,被录用为郴州市其他机关单位公务员或聘用为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应在3日内(从拟录用或聘用公示起始日计算)如实向本次招聘单位报告,并主动终止参与本次招聘的后续相关环节。
4.正确对待竞争。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将情况如实通报其所在单位或居(村)委会。
(四)对报考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面试后,因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招聘引进计划空缺,同一岗位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可递补一次。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的报考人员不得列为递补对象。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优惠政策
郴州市直事引进人才的有关待遇按郴州市《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林邑聚才”计划的若干措施》执行。
七、政策解释和招聘咨询
招聘公告中优惠政策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招聘程序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咨询由招聘引进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郴州市委组织部:0735-2871250
郴州市人社局:0735-2871958
市教育局:0735-2850155
招聘引进单位电话:详见《计划岗位信息表》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引进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735-2850383
原标题:2018年郴州市直“名校优生”工程招聘引进事业编制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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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郴州市直“名校优生”工程招聘引进事业编制人才计划岗位信息表.xls
2、2018年郴州市直“名校优生”工程招聘引进报名表.doc
郴州市教育局
2018年10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www.rsks.czs.gov.cn//files/html/output/tzgg/xxgb/sydwxpxdks/content7368.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