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北潜江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选调公告【招5人】_中公网校
400-900-8885

2018湖北潜江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选调公告【招5人】

根据目前潜江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人员编制情况和工作需要,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5名工作人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现将有关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调岗位计划数

综合科岗位(岗位代码1801)1人;

征收补偿科岗位(岗位代码1802)2人;

财务审计科岗位(岗位代码1803)2人。

三、选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的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考试: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涉嫌违法、违纪的正在接受审查和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三)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具体条件

(一)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二)36周岁及以下(1981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的);

(三)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时间,且 2016年及2017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五、报名及相关要求

(一)关于笔试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按岗位选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笔试正常开考。报名结束后,若未达到1:3笔试开考比例,由市征收办根据报名情况和实际需求,提出是否保留或核减岗位选调计划的意见,函告市人社局核准备案。

(二)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4日—2018年10月26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三)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潜江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东风路39号),0728-6291991。

(四)报名要求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诚信报考的方式。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选调公告,登录潜江人事考试网并自行下载《2018年潜江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报名表》),在计算机上如实录入后打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要信守诚信报考,对提供的材料、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报考与岗位条件不符、填写信息错误、所交照片不符、填写字迹模糊等情形,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同意后,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市征收办现场报名。报考人员下载并正反面打印《报名表》(附《诚信承诺书》)一份,在报名表粘贴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登记彩照2张。

六、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笔试采取百分制,全部为客观题,选调岗位笔试科目组成如下:

⑴综合科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其中公文基础知识50%),范围包括基本的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公文等基础知识。

⑵征收补偿科岗位:房屋征收补偿基础知识50%,范围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及《潜江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公共基础知识50%,范围包括基本的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公文等基础知识。

⑶财务审计科岗位:会计及财务管理综合知识50%;公共基础知识50%,范围包括基本的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公文等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为:2018年11月10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由市征收办统一发放。

(二)发布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通过潜江人社网和潜江人事考试网发布。

七、面试

(一)面试前资格审核

面试前由市征收办负责现场资格审核工作。

1.确定面试入围的考生

⑴根据笔试折算分从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因考生笔试缺考、资格审核弃权或弃权后无人递补等因素,出现达不到1:3比例情况的岗位,由市征收办提出是否保留或核减岗位选调计划的意见,函告市人社局核准备案。

⑵面试前的资格审核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潜江人社网和潜江人事考试网上另行发布通知。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选调(报考)证明、2016年及2017年年度考核证明(复印件单位盖章)在指定时间内到指点地点进行资格审核。不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放弃资格审核的,应向市征收办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短信、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市征收办。因取消面试资格或放弃资格审核,出现的缺额需要递补的,经确认后,可按笔试折算分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⑶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公示

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在潜江人社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责任编辑:李明)

直播公开课
网校师资
会员免费专区
会员特惠专区

日利奇之5-20下,学生用户胡

  • 年度会员年度会员 ¥68
  • 终身会员 ¥198
尊享12大会员特权
  1. 好课免费

人工咨询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900-8885

课程咨询请按1
售后服务请按2
9:00-21:00 节假日不休

商务合作

企业微信

微信扫码添加

考编考证必备小工具
中公网校小程序
精选免费公开课
中公网校视频号
中公教育官方网课平台
中公网校极速版APP
资讯答疑试题
中公网校公众号

Copyright©2000-2023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218183号-41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664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