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川成都市新津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递补原件校验公告
根据《2018年新津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参加原件校验。现将2018年新津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递补进入原件校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递补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递补原件校验时间、地点
递补原件校验时间:2018年10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4:00。
递补原件校验地点:新津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窗口(新津县五津镇瑞通路146号底楼)。
递补只进行一次,未按时办理递补原件校验手续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递补进入面试的资格。
三、递补原件校验所需材料
(一)考生应准备的审查资料:
考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应聘资格审查表》(请在表上空白处写上自己的联系电话),报考岗位条件规定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业资格证、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定向公招岗位的考生还须递交下列资料:
(1)大学生志愿者,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证明、服务协议复印件及考核表复印件(均需加盖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鲜章)、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3)乡村规划师,提供服务所在郊区(市)县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乡村规划师姓名、身份证号、连续两年年度考核结果),担任乡村规划师的聘用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材料在原件校验时均需带原件验证并交复印件1份。
四、领取《面试通知书》
递补原件校验时,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取消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递补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递补原件校验合格者,缴纳面试费(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咨询电话:028-82556732。
五、面试方式
(一)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原标题:2018年新津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递补进入原件校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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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四川成都市新津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递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
新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8年10月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