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北大冶市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根据湖北省会计考办《关于2018年度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证书发证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会考办?2018?9号)要求,为做好我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证工作,现将发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地点:
大冶市财政局会计科(大冶市湖滨路15号)。
二、领证需提供资料:
1、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证书签收表上签字后领取;
2、申请代领的,应携带代领人身份证、被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证书签收表上签字后领取,复印件留存备查。
三、领证时间:从2018年10月9日工作时间开始领证。会计资格证书自考试结束后或补办后五年内未领取的,按相关规定回收销毁。
四、2017年及之前的证书仍由黄石市人社部门发放。
五、联系电话:0714-8712786
六、联系人:刘芳
原标题:关于2018年度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证书发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大冶市财政局
2018年10月9日
来源:http://www.hbdaye.gov.cn/xwzx/gggs1/201810/t20181009_516686.s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