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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西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招13人】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做好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是自治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创建于1965年,学院先后获得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院校、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全国首批百所高职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广西首批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42万人,设有农业与环境工程学院、经贸学院、管理学院、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教学系部),开设有56个紧贴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招生专业和招生方向。

二、公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公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向社会公开招聘13人,均为专业技术岗。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报名条件详见《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人才需求信息表》(附件1)。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档案记录;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并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及工作经历等条件(详见附件1);

4.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5.报考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以下(196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曾在招聘考试任一环节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8.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核准增人计划和招聘公告后,将招聘信息发布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农垦信息网和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

(二)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时间自2018年9月30日17:30至2018年11月20日17:30止,招满即止。

2.应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填写《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和《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4),并将附件3、附件4(含电子表格)以及个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PDF格式)压缩后,发送到指定的电子邮箱:gzrsc@188.com(其他邮箱不予受理),邮件主题设定为“岗位号+岗位名称+姓名”(如:05+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教师+张三)。报名材料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

3.报名要求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出现一人报多个岗位,或所报岗位序号和岗位名称不对应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2)通过邮件报名的应聘人员,注意查收由广西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回复的确认报名的邮件,未收到回复邮件的应聘人员请在报名截止之前进行电话确认,否则视为放弃报名应聘。

(3)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内容,以及所提供的必要材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如不完整或不真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4)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0771—4213055 ;刘老师,0771—4289263。

(三)资格审查

1.初审。对应聘人员递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应聘人员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初审结果在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2.复审。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必须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携带手写的《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在面试当天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通知。

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的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的联系电话不畅通所造成通知不到的,视为放弃。

(四)考试与考核

1. 考试

岗位序号1、2、3、4、6、9、10、12、18、19、21、22、24号均为高层次人才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

2.考核

学院将成立考核小组,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

(1)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2)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

(3)根据考核结果,由学院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考核过程中如发现档案有造假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且该应聘人员从当年起5年内不得参加学院的招聘考试。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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