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第三季度重庆酉阳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22人】
(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资料,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10月17日
2.资格审查地点:酉阳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十一楼会议室(钟多街道桃花源大道南路292号)。
3.资格审查所需提供的材料:(1)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报考岗位要求相符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3)报考岗位要求具备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4)报考有户口限制的岗位考生还须提供户口本,并应于报名开始日前取得所要求的户口(因高考升学户口迁到高校的2018年应届生以高考前的户口为准);(5)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6)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未纳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查认定、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现场资格审查须本人按规定参加,不得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审查。 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对自己提供的资料、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如因资料、信息不真实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直至取消聘用资格。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经确认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缺额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及以后,所有环节不再递补。
(三)面试。
确定面试人选:根据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岗位人数与相应岗位实际面试人数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规定的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须不低于其他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笔试成绩才可进入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和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和90分以上的,考官小组须写出书面报告,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面试的时间及地点以2018年10月18日酉阳人力社保网站上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不按要求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上公布,请考生登录查询。
六、体检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实施。体检人选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同一职位从到低分以招录指标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面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的顺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实际面试比例未达到1:2须递减招聘指标至规定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无法递减招聘指标的岗位,面试成绩须不低于同组面试成绩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注重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等个人情况,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认证和在校学习经历审查等多方查实学历(学位)真伪。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网、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毕业院校、毕业时间、拟聘单位等。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通知的时间,持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报到。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被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必须在酉阳工作服务满5周年后方可流动,未满服务期的,解除人事聘用合同,并按每年1万元的标准承担剩余服务年限的违约金。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面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次招聘的相关事宜在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上公示和发布,请考生届时自行查询。
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本《简章》由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023-81536010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报名)。
原标题:酉阳自治县2018年第三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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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三季度酉阳自治县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018年第三季度酉阳自治县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文章来源:http://www.cqhrss.gov.cn/c/2018-09-25/512889.s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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