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选聘政务服务专业辅助工作人员公告【招26人】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请各位考生认真准备。
2.面试需带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准考证1份,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者为合格人选。
(三)体检
拟录用人员需进行体检,由红山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组织。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进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
1.根据考生的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培训
被选派人员需接受培训,培训期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由选派单位进行有关礼仪、职业道德、服务选派规定、政治时事等培训;第二阶段由用工单位进行岗前技能培训学习。
八、聘用及待遇
(一)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工作服务合同,期限为2年。
(二)被选派的工作人员,办理人力资源服务用工手续,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继续选派。不合格的,取消选派。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可继续优先安排选派工作。
(三)由赤峰民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被选派人员的工资发放和社保费的缴纳,服务报酬(人/月)2000元,含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
(四)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对选聘任何阶段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纪律和监督
1.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对应聘人员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2.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在选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3.本次公开选聘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班。
4.本次公开选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发布,请予关注。
咨询电话:18104764811 18147600539
原标题:2018年赤峰市红山区公开选聘政务服务专业辅助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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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民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www.cfpta.com.cn/html/4/Content1145.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