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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黑龙江哈尔滨市延寿县教育局中小学教师认定资格通知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秋季)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黑教师函【2018】516号)的要求,现将我县2018年秋季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对象和学历条件

(一)认定范围

凡是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延寿县行政区域内,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申请认定时间为准)的中国公民;已经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已经毕业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且按照相关规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均可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认定对象

具有延寿县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延寿县(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人员。

(三)学历条件

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规定的学历条件。

二、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请程序

1.申请对象:凡符合在我县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2.申请方式:通过网上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并按照统一规定的教师资格申请受理认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现场确认。

3.申请时间:请于2018年9月20日—30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根据提示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报名。

4.申请具体要求:教师资格国考合格的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红色)进行网报,往届师范类毕业生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绿色)进行网报。网上申请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好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相关表格,按表中说明到有关部门盖章,按要求提交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审核。

(二)体检

1、时间:2018年9月26日—28日

2、体检地点:延寿县人民医院体检科

3、具体要求:

(1)申请人持体检表空腹参加体检;

(2)向医院缴纳体检费;

(3)体检照片如是粘贴件,需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

(三)现场确认程序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间:于10月9日至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期间进行。

确认地点:延寿县教育局二楼专业技术档案室

申报人员提交以下材料:

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通用静电复印纸张打印(复印);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采用PDF格式彩色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份)、正反两面打印(第一页和第二页为同一张纸,第三页和第四页为同一张纸,页面设置为纵向打印)本人自带黑色碳素笔,在审核人的现场监督下,在第二页上签署本人姓名。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符合申请教师资格种类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已经毕业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且按照相关规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需提供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现场确认前要用铅笔标好其中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能力实践等科目成绩。1份

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彩色打印);1份

5.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1张纸同时印有公安部门公章和住址的户口本首页和载有本人姓名的页面)或用人单位聘用合同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纸只复印用工单位盖章和本人签名页面);

6.由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7.体检合格表。体检照片如是粘贴件,需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1份

8.《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9.本人小2寸蓝色背景免冠照片1张(与申请表同底板照片),并在照片后标注姓名及身份证后4位。

申请人要将上述材料放入档案袋(325*240毫米)中,档案袋封面(附件)填写好姓名、报名号、申请种类等信息,并规范粘贴在档案袋上;由县教育局确认人员签字或盖章。

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所有个人信息,并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或不实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三、几项具体政策

(一)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考笔试单科成绩2年有效;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后获取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3年内有效。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二)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按照延寿县教育局公布日期到延寿县教育局指定的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要装入本人人事档案。

(三)相关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3.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4.黑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通过QQ群共享自行下载。

(四)延寿县教育局认定教师资格工作QQ群号:620386418

(五)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间在QQ群里另行通知。

原标题:延寿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点击下载>>>

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黑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延寿县教育局

2018年9月17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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