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天津市广播影视监测中心招聘特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告【招4人】
2018根据市人社局有关文件精神,为了及时补充特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广播影视监测中心概况
天津市广播影视监测中心,为公益一类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承担本市广播影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监测工作;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指挥调度和预警信息发布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安播质量监测员(专技岗)
(二)招聘数量:4名(详见附件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校在读(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录用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招聘信息于2018年9月17日在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网站(http://whgbys.tj.gov.cn),发布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27日至10月1日,每天9:00—12:00;14:00—16:00
2.报名地点:天津市广播影视监测中心
天津市河西区梅江道20号(天津广播电视台数字电视大厦二期南塔楼15层,C1501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双面)一份,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及可证明相关工作经历文件(如合同等)。
年龄要求按周岁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起始日。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资格审查
按相关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广播影视监测中心公布并通知到本人。资格审查合格者按照以下程序参加考试。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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