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内蒙古包头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公告【招30人】
(1)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历验证报告一份(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进行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
(4)应聘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企业职工的,需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5)《包头市2018年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正反面打印);
(6)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2.资格复审重点查验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3.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学院人才引进网站进行公告。
(五)面试
1.同一岗位计划数与进入面试的人数比例必须达到1:3方可开考。对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如确需降低开考比例须经学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包头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方可开考。
2.同一岗位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过多,学院将向包头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申请该岗位增加笔试考核环节进行淘汰,笔试时同一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必须达到1:4,按照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的初步人选,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考核。
3. 增加笔试考核环节的岗位,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知识。闭卷作答,笔试时不允许使用除汉语言以外的其他语言,作答时间90分钟。
4.应聘者通过学院人才引进网站打印准考证,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或面试。
5. 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将通过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及学院人才引进网站进行公布。
6.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及包头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网站进行公告。
7.面试考官由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和有关专家担任,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4名考官从市外或省外聘请,3名考官由本校人员担任。面试通过试讲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是否具备任教的基本素质和专业能力,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
8.同一岗位试讲题目相同,由考官组在试讲前1小时现场确定,给应聘者提供参考用书,应聘者备考时间为60分钟,试讲时,要求使用粉笔板书教学,不提供电脑、投影等设备。
9.面试阶段使用统一标准的评分表,考官组根据应聘者试讲情况进行打分,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值,分值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10.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应聘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考核范围。如果同试题同考官组面试考生仅为1人时,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核范围。
11.最终成绩排名以面试成绩为准,同一岗位计划聘用的最后一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有笔试成绩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没有笔试成绩采取加试一次笔试的方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12.面试过程将实行全程录音录像。
13.进入体检人选将通过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及学院网站进行公告。
(七)体检及考察
1. 体检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到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将通过学院人才引进网站公告。
2. 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
3. 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从参加该岗位考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
4.考察工作由学院组织人事处具体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形成书面考核材料,报包头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八)公示和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以及体检考察情况,学院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及学院人才引进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7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结束后,将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归口报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汇总审核后,提交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市编委领导审定,办理用编和人事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依次递补。
2.在人才引进工作聘用通知下发前被新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的、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道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依次递补。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道,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依次递补,引进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4.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六、待遇
1.受聘人员符合《关于包头市加强重点领域人才工作十项措施》条件的,享受相关待遇。
2.凡正式聘用人员,落实编制,享受包头市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关工资待遇。
3.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如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学院可校内聘用到副教授岗位,享受校内相应岗位待遇。
七、纪律监督
1.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学院招聘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履行人才引进工作的笔试考核、面试考核、体检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引进工作公平、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2.对违反人才引进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人才引进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的报名、笔试考核、面试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及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3. 本次人才引进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人才引进无关。
4.加大人才引进宣传力度,通过网站发布人才引进公告,将引进条件和办法公开,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公开,对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八、其他
(一)人才引进过程中,有关通知、岗位调整、成绩公布、体检、递补、聘用等事项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和包头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并按要求携带规定材料,于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各环节引进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人视为主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环节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如遇其他特殊情况,学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及时请示包头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四)本方案由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五)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0472-3320023、0472-3320022
监督电话: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0472-3320035、0472-3320032
原标题:包头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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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9月13日
来源:http://bt.nm12333.cn/ecdomain/framework/bts/ejjhepjjelgfbbodjmgejfifofipbadp/ejjhepjkelgfbbodjmgejfifofipbadp.do?isfloat=1&disp_template=eiihkkckekkabbodjbkhidbmcjgiligg&fileid=20180913113222241&moduleIDPage=ejjhepjkelgfbbodjmgejfifofipbadp&siteIDPage=bts&infoChecked=0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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