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秋季湖北保康县行政审批局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通知_中公网校
400-900-8885

2018秋季湖北保康县行政审批局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各有关单位、相关人员:

根据《教师资格认定条例》、《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的说明》(鄂教资[2012]1号)的有关规定及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师处[2018]1号)、市教育局、审批局对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相关安排,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仍采取网上填报信息、现场受理确认材料、认定机构网上认定的方式进行,现就做好2018年秋季全县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受理范围

保康县行政审批局受理本辖区内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报认定。

(二)认定对象

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保康县的社会人员,符合《教师资格条例》、《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的说明》(鄂教资[2012]1号)规定的各项条件,可以申请本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具体的认定对象分为师范类毕业和非师范类毕业人员:

1、师范专业毕业人员,2011年(含)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凭《毕业证书》和学籍档案(即档案中有教育学、心理学必修成绩,有教材教法课程成绩,有教育实习成绩等)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2、非师范专业人员,需要参加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面试成绩合格者,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合格者,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下载成绩合格证明。

3、申请条件:

(1)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人员的学历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中教师资格人员的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幼儿园教师的合格学历为幼儿师范毕业或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中等师范和中等职业幼师班(学前教育专业)也可视为合格学历;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的人员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普通话:申请语文学科教师资格人员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学科高中教师资格人员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政治素质以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与能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4)体检合格表。高中、中职、初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使用《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见附件1,正反面打印);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使用《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见附件2,正反面打印)。

二、网报、确认及体检时间

(一)网上报名时间:

9月25日至10月10日之间的系统开放日7:00-24:00(其中国庆节期间网络不开放)。

申报人员在此时间段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

1、已参加全国教师资格统考合格的申请人员,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教师资格申请网上申报”下面的“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注册报名。

2、未参加全国教师资格统考的申请人员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教师资格申请网上申报”下面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注册报名。

申请人网报时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和规定,按要求填报信息,网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申请人因错报、瞒报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申请人网报,审核无误后直接在网报系统中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表》等表格。

(二)现场确认时间:

9月26日—10月13日(有效工作日)

现场确认地点:1、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确认点在保康县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股,咨询电话:0710-5990967;2、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确认点在襄阳市教育局五楼教师管理科1513办公室,咨询电话:0710-3518702。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和网上申报的电子照同底);

2、身份证、毕业证书(师范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供学籍档案成绩单原件)、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师范专业毕业人员还须提交参加全国教师资格统考合格证复印件。

3、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此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实名注册学信档案下载打印。

4、从网上申报系统中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其中承诺书须本人签字)。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3),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进行鉴定,非在职人员由户籍所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鉴定。

6、由指定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鉴定结论为合格的体检表。

7、申请人须按照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非师范专业毕业人员的笔试及面试(或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复印件、普通话证书复印件、《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的顺序装订,《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不装订,把有关材料整理规范,并自备档案袋。

(三)体检时间:

9月25日——10月11日

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在保康县人民医院或保康县中医医院体检;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人员体检事项,请咨询襄阳市教育局(电话:0710-3518702),未在规定时间内和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的申报人员,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三、资格认定

凡经过审核,并由市级、县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确认为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者,由市级、县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给教师资格证书。

四、其他事项

(一)2018年秋季我省教师资格的申请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结后,申请人必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二)各类申请材料一律直接用电脑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及《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需按要求张贴与网报系统中上传提交的电子档照片同一版1寸彩色照片。在其中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封面右上角粘贴一张同一版1寸照片(供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使用)。

(三)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系统中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后,若因录入信息不准确造成证书打印错误,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四)保康县教师资格认定地点:保康县审批局四楼社会事务股。联系电话:0710-5990967。

(五)未按以上要求提交申报材料造成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原标题:保康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点击下载>>>

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

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

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doc

保康县行政审批局

2018年9月12日

文章来源:http://www.baokang.gov.cn/xxgk/zdxxgk/gsgg/2018-09-13/60277.html

(责任编辑:李明)

直播公开课
网校师资
会员免费专区
会员特惠专区

日利奇之5-20下,学生用户胡

  • 年度会员年度会员 ¥68
  • 终身会员 ¥198
尊享12大会员特权
  1. 好课免费

人工咨询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900-8885

课程咨询请按1
售后服务请按2
9:00-21:00 节假日不休

商务合作

企业微信

微信扫码添加

考编考证必备小工具
中公网校小程序
精选免费公开课
中公网校视频号
中公教育官方网课平台
中公网校极速版APP
资讯答疑试题
中公网校公众号

Copyright©2000-2023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218183号-41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664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