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省地矿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招100人】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其中:笔试类别为C类,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考生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60分以上(含60分)的,才能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贵州省地矿局网站上公告。
贵州省地矿局根据招聘条件及职位要求,对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省地矿局网站公告。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生须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递补人员自接到递补通知后48小时仍未按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必须现场亲笔签诚信报考承诺书。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 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在贵州省矿局网站公告。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与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40% 计入总成绩。
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成绩在贵州省地矿局网站公告示。
特别提醒:参加面试人员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面试考场。
4、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未达60分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在贵州省地矿局网站上公示。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
体检具体时间在贵州省地矿局网站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体检结束仍未能按时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贵州省地矿局 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网和贵州省地矿局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省地矿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二)贵州省地矿局纪检监察部门、招聘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联系电话:0851-86810501、86817560、86830717。
监督电话:0851-86813624。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贵州省地矿局2018年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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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贵州省地矿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来源:http://www.gzrst.gov.cn/ztzl/sydwgkzp_56031/201809/t20180905_3543889.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