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内蒙古包头市直事业单位和旗县区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02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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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内蒙古包头市直事业单位和旗县区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02人】

一、公开招聘计划

具体情况详见《包头市2018年市直事业单位和旗县区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按照自治区要求,此次公开招聘设置了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和蒙汉兼通毕业生。

二、招聘范围与应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要求

1.国民教育序列2018届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

2.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

3.具体学历、专业、年龄及岗位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二)不具有内蒙古户籍,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等的内蒙古生源的毕业生;

2.户籍和档案保留在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

3.取得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研究生(含2018年7月底前毕业的应届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

4.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服务基层项目生: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部分职位定向招录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并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部分岗位定向招录“蒙汉兼通”人员。

1.“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2.“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牵头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3.“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4.“蒙汉兼通”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报考定向招录蒙汉兼通职位,要求考生参加笔试时使用蒙古文试卷,并使用蒙古文作答;参加面试时必须使用汉语言回答问题。

(四)应聘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专业资格、专业技能和个别岗位的特殊要求等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6)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国外留学生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

(7)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必须是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服务2年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截至报名开始日,凡是按“服务基层项目或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正式录用到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再报考“服务基层项目或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

(8)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部分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以岗位表为准)。此次招聘所涉及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9月1日。例如,35周岁及以下应为198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9)其他条件(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

2.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3.部分岗位要求报考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请考生注意。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嘎查村(社区)党组织或嘎查村(居)委会、国有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全日制专科、本科或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界定按照人社部《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等文件执行。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18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在职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人员);

(3)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分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和简章、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十个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

1.应聘人员可直接登录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首页(bt.nm12333.cn)包头市人事考试栏目,进行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请于笔试一周前及时关注网上通知)。

2.报名时间:

(1)“项目人员”岗位和“蒙汉兼通”人员岗位报名时间:从2018年9月1日8:30开始至17:00止;

(2)普通岗位报名时间:从2018年9月3日8:30开始至9月5日17:00止;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可能提早报名。

3.报名时,报考者须签署《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确认是否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报考者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要求专业(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是否为相近专业最终由资格复审专家小组作出裁决。请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主动与招考单位联系,咨询是否符合专业要求。考生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报名,未如实填写专业的,在资格复审环节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4.由相关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按照计算机后台分配权限审核本部门、本单位报考者资格条件),并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1日内(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表》中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咨询(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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