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阳新人民检察院招聘公告【招8人】
(三)体检、考察、公示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址另行通知。
由阳新县人民检察院组成考察工作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重点考察其政治素质、工作情况和现实表现。因体检、政审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额,按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阳新县人民检察院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统一在阳新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由阳新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3个月(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合同期内如发现招聘人员不能胜任本岗位的,阳新县人民检察院可以要求劳务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人均年薪4.2万元左右(含基本工资、工龄工资、交通费、电话费、绩效奖金、社保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
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录工作信息,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二)因自己放弃聘用、解聘等情况造成书记员空缺的,由阳新县人民检察院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择优录取。
(三)对聘用人员实行年度绩效考核制度,一年一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的可予续聘,考核不合格不再续聘。
(四)聘用人员可以以书面形式申请解除劳动合同,但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本人继续处理的除外;未获批准前,聘用人员不得擅自离职。
(五)咨询电话 0714-7330060
原标题:阳新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的公告
阳新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8月1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