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天津市河西公证处招聘公证员公告【招10人】
天津市河西公证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坐落在天津市河西区,业务范围为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公证业务及相关法律事务。根据工作需要,经天津市河西区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劳务派遣)公证员业务助理6名,文员4名,现将招聘条件公告如下:
一、公证业务助理岗位6名(男性:5人;女性:1人)
(一)应聘公证员助理岗位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限天津市市内六区);
2.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法学专业优先;
3.年龄20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0年8月1日至1998年8月1日出生);
4.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具有大局观、组织观念,无不良诚信记录;
5.具有符合职业要求的工作能力,热爱公证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在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以及硕士研究生优先录用;
6.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者优先考虑。
(二)工作内容
1.完成处内的公证业务辅助工作;
2.协助公证员完证调查、取证、现场办证等其它公证辅助工作;
3.如有特殊紧急任务,能适应加班等情况;
4.公证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文员岗位4名(男性:1人;女性:3人)
(一)应聘文员岗位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限天津市河西区);
2.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新闻、人力资源、档案管理、会计等相关专业优先;
3.年龄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8月1日至1998年8月1日出生);
4.文书写作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较强,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化素养,能熟练使用office及其他应用办公软件;
5.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政治素质好,认真细致,责任心强,无不良诚信记录;
6.具有符合职业要求的工作能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在同等条件下,从事过专职党务工作的中共党员以及拥有高等英语专业八级证书者优先录用。
(二)工作内容
1.完成日常公证文书的打印工作;
2.完成日常办公室事务性及文案工作;
3.协助公证员完成现场办证等其它公证辅助工作;
4.公证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近5年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二)曾被单位辞退或开除的;
(三)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中曾有被判处或者正在服刑的;
(四)本人及直系亲属或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有参加非法邪教组织的。
四、招聘流程、报名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一)招聘流程
发布公告、报名、缴费、笔试、现场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政审。
(二)报名和笔试缴费方式、时间及相关事宜
发布公告时间:2018年8月17日9:00开始
报名、笔试缴费时间:2018年8月20日上午9:00至 8月26日17:00。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笔试考务费45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