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南京市栖霞公证处招聘公证员助理公告【招4人】
南京市栖霞公证处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区编办批准(宁栖编办字[2018]24号),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公证员助理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素养,无违法犯罪记录,热心从事公证工作,能胜任岗位要求;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3、具有全日制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4、具有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的语言文字表达、电脑操作和人际沟通能力。
(二)不得报考公证员助理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3、因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和学籍的;
5、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6、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处分的、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受到记过以上校纪处分且尚未解除的;
7、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8、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9、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
10、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招聘岗位:编外公证员助理
招聘人数:4人
岗位要求: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2、法律类专业(详见《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吃苦耐劳,能适应公证员助理工作,并协助公证员办理各类公证事项及外出调查核实工作。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招聘发布
招聘简章在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www.njqxq.gov.cn)、“南京栖霞人社”、“栖霞视点”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阶段
1、现场报名
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法律执业资格证书、有法律工作经历的请提交工作证明(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或社保缴费证明等)以及本人1寸免冠近照两张前往报名地点,并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名地址:南京市栖霞公证处办公室(栖霞区尧佳路广电大楼二楼);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8月20日起至9月20日的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期间不接受现场报名。联系电话: 85321926;联系人:王丽芬。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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