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下半年重庆市梁平区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招51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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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下半年重庆市梁平区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招51人】

(三)面试

面试由重庆市梁平区人力社保局组织。按1:2的比例,根据报考该岗位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需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若某一岗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当天同类面试方式的所有参加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数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面试人员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笔试总成绩(如并列,公共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国家对体检政策有新规定或进行调整的,从其规定。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重庆市梁平区人力社保局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研究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再组织二次复检。

考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复检),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复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重庆市梁平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身份状况、廉洁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再次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因体检、考察、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面试环节以后因自动放弃等出现的岗位缺额,不予递补。

八、公示

有关本次招聘考试报名统计、笔试时间、笔试成绩、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请登录重庆市梁平区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lp.cq.gov.cn/zfxx/)查看。

拟聘用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网、重庆市梁平区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lp.cq.gov.cn/zfxx/)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聘用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聘用岗位、准考证号、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有关程序报经重庆市梁平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审批同意的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年限不低于2年,在梁平区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不得向区外交流调动,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注意在“重庆市梁平区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lp.cq.gov.cn/zfxx/)”上查询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三)本简章由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公招政策、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23-53224012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原标题:重庆市梁平区2018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点击下载>>>

1. 重庆市梁平区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doc

2. 重庆市梁平区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表.doc

3. 重庆市梁平区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4.重庆市梁平区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doc

5.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来源:http://www.cqhrss.gov.cn/c/2018-08-13/512226.s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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