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西南宁市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骋公告【招9人】
南宁市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物业管理工作人员5名
条件:大专以上文凭,45岁以下,性别男,专业不限,吃苦耐劳,积极主动,踏实肯干,有交通工具和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建筑工地综合管理工作人员4名
条件:中专及以上文凭,45岁以下,性别不限,工程类专业,吃苦耐劳,积极主动,踏实肯干,有交通工具和建筑工地综合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2000-2200元/月,采取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基本工资含五险个人负担部分)的形式,具体按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待遇实施方案》实施。
三、报名时间、地点、手续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8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
1、物业管理工作人员报名地点: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办公大楼803办公室;
2、建筑工地管理人员报名地点: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办公大楼814办公室。
(三)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身份证、毕业证及应聘岗位所需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填写《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后,用人单位对报名人选开展资格审查工作。
四、面试内容及时间
报名截止后用人单位根据资格审查情况择优面试,面试时报名人员均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五、体检要求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应到自治区或南宁市三级甲等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聘用办法
(一)参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相关事宜由兴宁区住建局负责解释。
(二)拟聘用人员经城区人社局批准备案后,由兴宁区住建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核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予以解聘。
原标题:南宁市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骋 工作人员启事
点击下载>>>
南宁市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8月9日
文章来源:http://www.nnxn.gov.cn/zwgk/jcxxgk/rsxx/49866.html
(责任编辑:李明)
- 2024山东济宁市“青年人才引进计划”调剂公告
- 2024年江苏金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准考证打印入口
- 2024年上半年四川布拖县考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4人
- 2024年山东菏泽郓城县引进青年人才初试公告
- 2024年江苏无锡市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消防监管人员体能测试公告
- 2023年山东德州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体检环节递补人员公告
- 2024广东深圳市盐田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人职位表
- 2024年山东聊城市东阿县综合类和教育类事业单位引进青年人才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
- 2024鸡西市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人公告
- 2024湖南湘潭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招聘工程评审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