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三季度重庆渝北区招聘重庆市第八中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21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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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三季度重庆渝北区招聘重庆市第八中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21人】

3.现场缴费。报考人员报名通过后,须立即在现场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两科合计100元),确认参考。

4.领取准考证。报名通过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的考生,凭缴费单于报名当天在重庆市第八中渝北校区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或遗失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请考生根据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考试。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依据之一,请考生妥善保存准考证。

5. 各岗位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将于报名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在“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www.ybrs.gov.cn/)、“渝北区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cqybedu.com/)上公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

各岗位招聘名额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比例,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其中,通用技术员为本次公招急需紧缺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因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岗位,由渝北区人力社保局、渝北区教委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

1. 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暂定为2018年8月25日(星期六),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信息一般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左右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www.ybrs.gov.cn/)。

公共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该科目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和《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参照2018年2月考试大纲,可在重庆市人力社保网下载)。

2.专业技能测试

各岗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选。若进入专业技能测试最后一名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其中:①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5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5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选;②未达到该比例的岗位,按公共科目笔试实际参考人数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且不得低于1:3的比例。低于1:3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通用技术员为本次公招急需紧缺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专业技能测试采取现场上课、说课等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考官对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官组需形成书面材料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专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www.ybrs.gov.cn/)、“渝北区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cqybedu.com/),并保持手机畅通。

3、面试

①按照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公共科目和专业技能测试(各占50%)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公共科目和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②达不到1:3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公共科目和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凡考生有一科缺考,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素养、教育教学理念、思维和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区人力社保局需形成书面材料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需不低于同一面试考官组所在面试室中当天参加面试的且使用同一套面试题的考生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轮体检环节。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的计算及公示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有效小数,四舍五入。

考试考核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www.ybrs.gov.cn/)上予以公示。

(四)体检

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如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学历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考核总成绩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www.ybrs.gov.cn/)上予以公示。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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