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辽宁省本溪籍教育部公费师范毕业生安置就业公告【招40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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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辽宁省本溪籍教育部公费师范毕业生安置就业公告【招40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法规和公费师范生就业实施办法,现面向本溪籍2018届教育部公费师范毕业生开展安置就业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安置就业人员范围和基本条件

本溪籍2018届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

二、安置就业方式

1.双选。毕业生在省级示范性高中就业,需通过双向选择考试。双选考试由市教育局组织省级示范性高中共同实施。

2.兜底安置。市教育局组织双选后未就业的毕业生参加兜底安置。

三、安置就业程序

(一)双选

1.报名和资格审查

(1)考生可在公告附件下载《本溪籍2018届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报名表》,根据《本溪籍2018届教育部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岗位需求表》提供的岗位,选报一所一个岗位(学科),报名表由考生本人填报,签字确认。

(2)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8月1日8:30至2018年8月1日15:00。

报名地点:本溪市教育局人事科(本溪市市府路8号,本溪市教育局4楼)。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考生填写报名表及提供相关资料。

报考两县高中的考生可直接到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

联系电话:024-42805912。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内容是依据岗位需求审查考生的相关报考资格。需备材料:报名表(两份)、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2.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1)考试时间:8月3日 9:00,考试入场时间8:30,未按时入场的考生视为弃权。

(2)考试地点:报名时通知。

(3)考生持身份证参加考试。

考生入场后,由工作人员对照报名表,查验考生身份证,现场组织考生按学科抽取考试顺序号,考生按顺序号参加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60分及格,不及格者无录取资格。评委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考生签字确认。根据招聘计划,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由到低分顺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同一岗位学科成绩并列者,由用人单位依据录取计划确认是否开展加试。

(4)面试内容:试讲。

(5)补充规定:省示范性高中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增加考试内容,例如采取面试、笔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总成绩=面试×50%+笔试×50%,面试、笔试满分均为100分、单项成绩及格分为60分,单项成绩不及格者无录取资格。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围顺序)。

3.公布成绩

市教育局将在官方网站(www.bxjyw.com)统一公布面试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4.用人单位组织体检及考察工作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考察重点是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核报考资格。

5.签约。与公费师范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签约实行双向选择制,分学科按成绩排序进行签约,如双方无意签约,核准后及时通知下一名考生签约。双方达成一致后,完成签约。签约情况报教育局备案。

(二)兜底安置

1.报名。未参加或未被省级示范性高中双选录用的本溪籍毕业生,到市教育局报名参加兜底安置。报名时间8月7日。

2.征集计划。市教育局在全市义务教育征集兜底安置名单及学科需求计划。

3.安置办法。市教育局组织兜底安置按照双选办法开展面试。县(区)籍毕业生可由县(区)安置。

4.公布成绩。市教育局公布面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5.体检及考察。用人单位参照双选办法组织体检及考察工作。

6.签约。与公费师范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签约情况报市教育局备案。

四、毕业生报到。在本溪就业的毕业生到市教育局报到(2018年8月20日前),市教育局统一公布公费师范毕业生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办理备案手续。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统一为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它事项

1.用人单位要将就业协议书需要特殊说明的地方告知签约学生;回答签约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认真审阅签约学生上交的就业协议书,审核印章是否正确,就业协议注明事项是否清楚。若毕业生未能按期毕业、未能取得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因违纪等受到处分或行政处罚,就业协议自动终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2.签约人员名单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予以聘用。

签约学生按期毕业并到用人单位报到后,由用人单位与本人按照本溪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有关规定签订《辽宁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连同考核材料和体检结果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理聘用合同手续,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拟招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关系、血亲亲属关系的,必须回避。

4.面试和考查要综合考虑学生的学识、品德、心理,特别要关注考生的心理,心理有问题的,坚决不能签约。

5.为方便应聘者报考,加强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设立政策咨询、监督举报及招考单位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24-42805912(市教育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24-42808614(市人社局)

024-42805921(市教育局行风监督组)

024-46829466(本溪县教育局人事股)

024-48822367(桓仁县教育局人事股)

原标题:关于本溪籍2018届教育部公费师范毕业生安置就业公告

点击下载>>>

2018届本溪籍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报名表.xls

2018届本溪籍教育部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岗位需求表.xls

本溪市教育局

2018年7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www.bxjyw.com/cms?id=detail&type=jyzx_tzgg&type1=jyzx&inforId=7e2b3f3b43c44a6ca3e6f1f675b7e500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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