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西吕梁文水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41人)
2、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报名前,报名人员需在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填写、打印报名表(自制、手写无效)(附件2),接受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报名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红底免冠一寸彩照5张。
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已取得合格证书的,携带合格证书;未取得合格证书的,须登陆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填写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3),手工填写无效,并由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人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审核盖章;参加“三支一扶”项目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审核盖章;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审核盖章;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参加“山西省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由服务地人社部门审核盖章,同时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原件及《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岗位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退伍证。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由乡镇(街道)和县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
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
考务费50元/人。
3、报名要求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2)报名人员只准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3)岗位要求的专业及相近专业参照《山西省2018年公务员报考专业分类目录》认定。(4)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应聘者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5)属在职人员报名的,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未经同意的,不予报名。
4、资格初审及结果查询
报名过程中,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有关部门,根据招聘条件,对所报考生的有关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准予报名,不通过的不予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公示。
5、岗位改报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不达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名额,该名额调配到本单位同类面向社会招聘岗位,其中农村小学语文3、小学数学3岗位被核减或取消的名额分别调配到农村小学语文1、小学数学1岗位;(2)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的规定,县人民医院、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但成绩需达到规定的合格线及以上,合格成绩为60分;(3)面向社会招聘岗位(除县人民医院、乡镇卫生院岗位外)报考人数不达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名额。
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将通知已报名并缴费人员在2018年8月7日进行一次应聘岗位的改报。
凡因信息填报不准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或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6、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需在报名结束3日后,自行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查询领取笔试准考证有关通知,并按通知要求领取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领取笔试准考证的,取消报名考试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