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辽宁大连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招聘公告(17人)
一、招聘“特岗计划”教师的岗位设置和数量
瓦房店市、庄河市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村级小学(不含中心校)、教学点和长海县海洋岛、广鹿岛所在的中小计划招聘特岗教师17名。其中瓦房店市2人,庄河市11人,长海县4人。
二、申报“特岗计划”教师的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热爱教育事业;
4.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学历为本科的毕业生必须为师范专业,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
7.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岗位专业条件参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高校毕业生(含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报考)和已经纳入辽宁省“特岗计划”的教师均不可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我市特岗教师招聘计划(附件1)。
三、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特岗教师。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