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贵阳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招652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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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贵州贵阳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招652人】

为切实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结构,增强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定和单位用人需求,决定开展2018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贵阳市2018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试教、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贵阳市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教师652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贵阳市2018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一)。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具有报考岗位相应层次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普通中等职业、特殊教育除外)。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招聘一览表》)。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7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和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要求的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18年7月31日。

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和其他就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5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5年报考公务员,2016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5年)。

2.事业单位新招聘仍在试用期内的。

3.除2018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截止2018年7月 31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4.截止2018年9月1日服务期未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及2018年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新聘用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12.2015年以来参加贵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时,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13.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于2018年7月31日9:00至8月2日16:00期间登录“贵阳人事考试网”(http:// gyrsks.gygov.gov.cn/)网上报名入口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的要求,填写《贵阳市2018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

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应与招聘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供报名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将及时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由市教育局、各区(市、县)教育局具体负责。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必须在提交后24小时之内审核完毕。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要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核等环节时使用。如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市、区(市、县)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市考试指导中心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作无效处理。

2.截止8月2日16: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可于8月4日16:00前进行修改(不能改报其他单位其他岗位),负责资格审查的人员在8月5日16: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本人向报考所属市教育局或区(市、县) 教育局申请,经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到市考试指导中心修改。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18年7月31日9:00至8月6日16:00在“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通过网上银行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特困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应届毕业特困学生可免收报名费,上述人员在办理免除报名费手续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农村特困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办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应届特困学生需填写《贵阳市2018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特困毕业生免除报名费申请表》(附件四)。

办理免除报名费手续时间:8月6日10∶00-15∶00,逾期不再受理。

办理免除报名费手续地点:贵阳市考试指导中心(贵阳市南明区解放路117号)。

4.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市考试指导中心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18年8月8日9:00至16∶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此次招聘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不受开考比例人数限制)。

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网”、“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考人员应于2018年8月30日9:00至8月31日17:00期间,登录“贵阳人事考试网”在线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试教、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报考人员需参加闭卷笔试,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为2018年9月1日上午9∶00至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切。

笔试结束后,由市教师招聘办公室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六、 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由市教育局和区(市、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人员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不高于6:1的比例确定。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根据《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最低相关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相关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例: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为4或5,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1,依此类推),减少后仍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由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不受比例限制)。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经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核准后,在市教育局和各区(市、县)教育局指定网站上进行公示。

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向审查部门提交毕业证书(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户口薄、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此外,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还须提交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有工作单位的,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需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没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七、试教及合格分数线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试教。试教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教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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