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疆克州党委政法委、克州综治办招聘事业编制公告【招64人】
(三)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试卷命制
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统一命制。
3.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服务期规定一年的须满八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两年的须满十六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三年的须满二十四个月。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2018年7月28日。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笔试时间:2018年8月1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证件不全或无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5)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6)笔试成绩公布。自2018年8月14日起,考生可登录上述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四)面试
1.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1)入闱面试人员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每个招聘岗位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招聘1-2人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招聘3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入闱面试人员须达到规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入闱人员须持下载的《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毕业证、学士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40元面试费于2018年8月18日到克州公安局信访接待大厅进行面试现场确认。
面试前一日因个人原因放弃入闱面试,可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人员不再递补。
2.面试相关要求
(1)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克州党委政法委、克州综治办、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共同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定于2018年8月20—8月21日,具体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前,考生须提供报名表、准考证、毕业证及学位证、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面试结束时原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5)总成绩计算。总成绩 = 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
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且因成绩并列导致超出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将对考生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各招聘岗位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时间定于2018年8月24日上午10:00开始(北京时间),由克州党委政法委、克州综治办、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2018年8月2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以后到达体检指定地点的考生,视为放弃体检,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应向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1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时间定于2018年8月26日—2018年8月28日。由克州党委政法委、克州综治办成立2人以上的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包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及亲属有无参与暴力恐怖组织活动等方面)、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填写《考察表》,需加盖所在院校或单位、街道办或社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居委会等印章。
因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名额,按照该岗位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2018年8月29日—2018年9月3日在发布公告的相关网站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有异议取消聘用资格、本人自愿放弃聘用或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服务协议或聘用合同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异议的拟聘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学生档案于2018年9月6日到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最低服务期为五年(含试用期一年)。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人员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监督及其他要求
1.克州纪委监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克州党委政法委、克州综治办、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要自觉接受纪委监委、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2.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违反回避政策,应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回避政策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3.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举报电话:0908-4220362(克州纪委监委驻党办纪检监察组)
报名咨询电话:
克州党委政法委政治处 0908-4261269
周启亮 13899498007
李 琳 18997699996
六、其他事项
1.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克州党委政法委、克州综治办、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2.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上述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不利后果责任自负。
原标题:2018年克州党委政法委、克州综治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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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克州党委政法委、克州综治办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018年克州党委政法委、克州综治办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2018年克州党委政法委、克州综治办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察表.doc
克州党委政法委
克州综治办
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8年7月2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