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利辛县公证处招聘从业人员公告【招2人】
六、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司法局共同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站公示7天。
八、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人员服务期不低于三年。
九、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厅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8-8812151(县人社局)
0558-8812519、13705673356(县司法局)
监督电话:0558-8809913(县纪委派驻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原标题:2018年利辛县公证处公开招聘从业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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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人社局
利辛县司法局
2018年7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www.lixin.gov.cn/2657937/11608940.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