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长春新区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招77人】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长春新区人社局会同高新区人社局及各用人单位共同组织报名事宜。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7月17日—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报名地点:长春高新第一实验(飞跃路3128号,南距繁荣路250米,北距光谷大街200米),报名联系电话 :0431-81335550。
(三)报名要求
报名者须填写《长春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信网学历或学籍验证报告、学位证及岗位需要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其它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小二寸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要与公告中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
2.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4.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办任何培训班。
5.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6.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