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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宁夏盐池县事业单位资格复审公告(7月15日)

  2018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经公布。根据招聘工作流程,将对拟进入面试的应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根据复审结果进行面试工作。为确保资格复审工作公平、公正,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复审时间地点

  1、事业单位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于7月15日9:00—18:00在盐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五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

  2、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医疗卫生类(E类)于7月16日9:00—18:00在盐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五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

  二、复审内容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拟进入面试人员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条件,是否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由县人力资源社会局现场收取并验证拟进入面试的应考人员报名资格证件原件(包括职位要求的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证件)。具体为:

  1、准考证。本人准考证与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基本信息须一致。

  2、户口。具体要求: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8年4月18日之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以下四类人员中没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常住户口的也可报考:一是在宁夏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二是宁夏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三是区外普通高等院校宁夏生源的应、往届毕业生;四是招聘岗位一栏表中注明面向全国招聘的。审核资料:户口簿;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有关证明;宁夏各普通高等应届毕业生,区外普通高等宁夏生源的应、往届毕业生有关学籍证明。

  3、年龄。具体要求:年龄在35周岁(1983年4月18日以后出生)以下、或40周岁(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以此类推。具体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审核资料:身份证、户口簿。

  4、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要求:详见职位相应要求。审核资料:毕业证、学位证(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属于相同专业但名称不同的,需提供本人毕业院校出具的专业证明或课程成绩单、毕业论文等证明材料;岗位要求的其他从业和资格证书。

  5、加分因素。申请享受优惠政策加分的报考者须提供以下相关审核材料:

  (1)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

  (2)烈士的配偶或子女资格复审时,需要提供《革命烈士证明》和能够证明与烈士关系的材料;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或子女须提供县(市)区及以上党委、政府或自治区有关部门提供的“因公牺牲人员证明”和能够证明与其关系的材料。

  (3)报考“三项目”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人员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关材料:

  “三支一扶”大学生,资格审核时需要提供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主管处室出具的证明和服务地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教育局、卫生局、农牧局、扶贫办)关于本人身份、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合格证。

  “西部计划志愿者”资格审核时需要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自治区项目的“志愿者”凭自治区团委出具的证明)、服务地县以上团委出具的关于其服务年限的证明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合格证。

  大学生村官资格审核时需要提供服务地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关于本人身份、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合格证。

  退役士官士兵需提供相关退伍证、所属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出具的参军入伍证明等。

  以上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凡在资格复审结束前未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凡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注意事项

  1、请拟进入面试的应试人员开具本人银行征信记录,审核是否为涉金融、统计、房地产、保险等领域严重失信人员。

  2、请拟进入面试的应试人员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证明。

  3、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将审核拟进入面试考生是否为在编工作人员或为公告发布之日后辞职、辞退、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请考生如实告之,积极配合。

  4、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考生提供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学信网在线查询验证;对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考生提供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或相关部门、院校核实查证。请考生提前准备,积极配合。

  5、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出具所在院校签章的《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证明,《就业推荐表》、相关证明须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一致;《就业推荐表》、相关证明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一致的,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为准。请考生如实填写,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6、留学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请考生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7、复审时,若考生自行放弃,需提供放弃声明,亲笔签名,原件或传真给审核人员留存,以备之后所需。

  8、考生在资格复审结束时(7月16日18:00前)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应试资格。

  9、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及之后各环节的公示在盐池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该网站并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

  10、经过资格复审,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比例(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在盐池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在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条件者,取消该考生的面试资格。考生如有异议,可在资格复审期间提出书面申诉。

  咨询电话:0953-6696683 0953-6696681

  原标题:2018年宁夏盐池县事业单位资格复审公告

  盐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8年7月6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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