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招聘俄语翻译事业编制人员公告【招2人】
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含技能测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三)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程序和标准执行,期间国家或省市出台新的体检政策,则参照新的体检政策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酌情予以递补。
(四)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对象。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等情况的,可酌情予以递补。
(五)公示、录用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在“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反映问题经查影响录用的,不予录用,空缺名额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规定程序酌情递补;对所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报考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截止公示结束之日,以后因故造成招聘岗位计划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注意事项及相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招录机关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为准。
(二)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四)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五)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指标数3倍的岗位,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指标。核减或取消的招考指标将在“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上予以公布。
(六)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及时在“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上公布,请随时关注。
(七)2018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在2018年9月30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应的学位证书;
(八)笔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九)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应于2018年7月15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市)区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招聘办公室,经审核后可根据其到考情况退还考试费。
(十)报考人员被录用后,如户籍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此期间国家、省、市对户籍有新的规定,则从其规定。
(十一)报考人员被录用后,须在北仑区服务满5年。
(十二)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若今后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是否符合参照管理资格条件、过渡或分流的要求与程序按所在单位批准参照及人员过渡时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本次招考不设置任何相关培训,也没有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请考生不要相信宣传广告。如考生收到与考试、面试内容相关的短信息,请不要轻信。
(十四)本招聘公告由宁波市北仑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来电咨询。咨询电话:0574-86780593、0574-86780599;传真号码:0574-86780597;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6780607。
原标题: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公开招聘俄语翻译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宁波市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8年6月2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