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新丰县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等通知
2018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自6月8日已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http://kzp.mof.gov.cn网页,点击“2018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初级)”进行成绩查询。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57号),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初级资格考试为全客观化试题,由财政部统一评分,我省不再安排成绩复查。现将我县初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全部科目成绩均在60分(包含60分)以上的考生。
二、复核时间
2018年6月20日至6月29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三、复核地点
新丰县财政局会计股,地址:新丰县新龙大道2号(县财政局5楼会计股)。
四、复核依据
按韶财会[2017]12号文严格执行按工作单位()所属区域或户籍所在地报名。
五、复核需提交的资料
(一)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无工作单位的除外),如该表丢失、漏打,可登录网站补打。
(http://60.208.116.167:81/ksbm/usercxbmb18.jsp)
(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香港、澳门居民为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四)外地户籍待业人员报考韶关市考区的,需提供在韶有效期内《居住证》或在韶就读有效期内《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资料均以A4纸打印或复印,考生所提供的原件必须真实,资格复核人员对考生学历证书如有怀疑,有权要求报考人提供验证证明。
六、注意事项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有关规定,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合格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七、领证通知
领证时间请留意“韶关市人事考试网”——“领证通知”。
http://www.gdrsks.gov.cn/Category_76/Index.aspx
特此通知。
原标题:关于新丰县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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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新丰县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人员名单.xls
新丰县财政局
2018年6月1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