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招教】2018郑州中原区招聘教师450人考试公告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方面有关问题。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答辩成绩×60%。按照从到低分的顺序,在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hongyuan.gov.cn)公布。笔试成绩、试讲答辩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学科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中若出现不合格者,所缺名额不再递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和集合地点在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hongyuan.gov.cn)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察
依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确定拟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的师德、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因考生本人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区公开招教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论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hongyuan.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各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作要求
(一)招教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对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违背组织原则、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上报区公开招教工作领导小组严肃处理,取消相关应聘者的应聘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二)所有考生在招聘考试过程中,要认真遵守招聘工作各项纪律,对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2.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
3.违反考试纪律要求的。
五、其他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由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岗位空缺情况进行调配。不服从分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早上6:00—晚上22:00)。所有通过体检、确定聘用的考生应在通知下发5日内到中原区教育体育局人事科报到,对逾期不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不再递补。
(四)人才代理的受聘人员,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经中原区核验后办理人事手续,在中原区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五)中原区不组织(不委托)开设任何和考试有关的培训班和辅导班,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六)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原区公开招教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政策咨询电话:0371—67692991
0371—67634022
中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8年6月1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