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非编人员公告【招22人】_中公网校
400-900-8885

2018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非编人员公告【招22人】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优化学院师资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学院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工作人员(无事业单位编制)。

一、学院简介

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教育部备案,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院。学院创建于1954年,秉承“明德笃学、求真强技”的校训,坚持“以人为本,敢为人先”的发展理念,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办学思路,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内涵建设为主线,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着力培养真才实学、朝气蓬勃、忠诚勤奋、敢于担当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简介详情查询官网(http://www.cqqzy.cn/web/guest/home)。

二、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辅导员、实训室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干事,共计22名。招聘单位、岗位、名额、专业和学历要求等详见附件2:《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非编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1.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凡是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

2.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做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行;

4.《一览表》要求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的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要求学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岗位,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为2018年7月31日;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自愿在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服务3年及以上;

7.具备《一览表》列出的其他资格条件;

8.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国内高校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的学历(学位)并获得国家教育部“学信网”认证。国外、境外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材料。

六、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凡符合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者,请选定一个岗位下载并如实填写附件1:《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非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非编工作人员信息采集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信息采集表》,填报后将压缩文件发至电子邮箱,邮件标题为“用人部门+岗位名称+姓名”,报名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每人限报1个岗位,多报或投错岗位相应邮箱者视为报名无效。报名时间为从简章公布之日起至2018年6月20日。邮箱地址、联系方式见《一览表》。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岗位所属部门按招聘岗位条件,对报名者提供的《报名表》《信息采集表》进行初步审核后,报组织人事处复核。初审合格人员者,通知参加资格复审。

初审合格者名单将在2018年6月21日在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组织人事处人事招聘栏上统一公布(网址: http://rsc.cqyu.edu.cn:8005/)。

(三)资格复审及现场报名确认

资格初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及现场报名,并领取准考证。

时间:2018年6月22日(起止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地点: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学术报告厅。

需提交材料:

1.自荐材料;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小二寸照片1张;

4.有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学信网证明(教育部认证);

5.《报名表》;

6.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者需提供职称(职业资格)证及相应资质、劳动合同及合同所对应的社保缴纳证明;

7.其他报考资格相关证明材料。

参加复审人员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考核

1.笔试

笔试于2018年6月24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带上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及岗位基础知识,成绩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1:6的比例选拔参加适岗能力测试、实操或试讲。若不足1:6或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均进入适岗能力测试、实操或试讲环节。

(责任编辑:李明)

直播公开课
网校师资
会员免费专区
会员特惠专区

日利奇之5-20下,学生用户胡

  • 年度会员年度会员 ¥68
  • 终身会员 ¥198
尊享12大会员特权
  1. 好课免费

人工咨询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900-8885

课程咨询请按1
售后服务请按2
9:00-21:00 节假日不休

商务合作

企业微信

微信扫码添加

考编考证必备小工具
中公网校小程序
精选免费公开课
中公网校视频号
中公教育官方网课平台
中公网校极速版APP
资讯答疑试题
中公网校公众号

Copyright©2000-2023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218183号-41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664号 电子营业执照